【妨礙會議】涉擾亂立法會會議3案 林卓廷郭家麒等4人申撤銷保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6/01 17: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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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卓廷等共5人涉妨礙立法會人員,今申請撤銷保釋獲批。經濟日報資料圖片

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、尹兆堅、郭家麒、區諾軒及胡志偉共5人,分別涉於2018年至2020年在立法會會議期間,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罪、與建制兩派議員衝突及引起議會擾亂等,各人被控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、襲擊,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等10罪,3宗案件今(1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,除區諾軒改為取消申請外,另外4人均申請撤銷保釋,獲裁判官批准,3案押後至10月4日再訊。

3案今再訊時,林卓廷、尹兆堅、郭家麒及胡志偉4人申請撤銷保釋,獲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批准,4人繼續還押。

區諾軒原先亦有申請,其後於庭上表示取消申請,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批准他以原有條件保釋,惟因另涉47人初選案而繼續還押候訊,3案押後至10月4日再訊。

首案涉林卓廷及尹兆堅,被控於2018年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干犯控罪。控罪指他們於2018年6月30日,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妨礙立法會人員王祥執行職務;尹兆堅另被控襲擊立法會人員鄭永華。

次案發生於2019年5月立法會《逃犯條例》修訂法案委員會會議期間,林卓廷、郭家麒及區諾軒被控違反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》,即於2019年5月11日在立法會會議室,分別襲擊、妨礙或騷擾陳恒鑌、周浩鼎或葛珮帆議員。同案另有4名被告,分別為朱凱廸、范國威、梁耀忠及陳志全,他們沒有作出申請,今亦沒有出庭。

第3宗案件則指胡志偉及尹兆堅,涉於2020年5月立法會內會會議違反《立法會(權力及特權)條例》。兩人被控1項藐視罪及3項干預、騷擾、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。胡志偉被控於2020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內,干預、騷擾、抗拒或妨礙立法會保安人員,尹兆堅則被控於同日同地,在立法會的委員會舉行會議時,引起擾亂,致令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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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